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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信息来源:运维支持
  • 发布日期:2015-06-04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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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村(社区)

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泰州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9   


 

泰州市村(社区)综合性

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市文广新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要求,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省文化厅确定在我市开展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为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总体部署,以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满足基层群众多样化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为重点,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部门协同,统筹推进村和社区综合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基层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形成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服务、标准化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发挥综合管理职能和基本公共服务功能,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捷的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到2015年底,在全市完成60个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农技推广、社区教育、卫生计生、便民服务、体育健身等各类公共服务于一体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设施建设任务。

2.参照《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结合泰州基层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设施建设标准、管理运行标准和服务供给标准等,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效能。

3高起点抓好基层文化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基层文化干部队伍的选拔、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培育一支基层文化骨干队伍,提高现有基层文化队伍的整体素质。

4统筹宣传文化、科技、教育、体育、党建、卫生等不同行业、部门文化资源的规划建设和综合利用,初步实现文化设施、队伍、资金等资源的共建、共管、共享。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泰州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负责全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的日常工作。各市(区)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市)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宣传部门协调指导,文化行政部门牵头实施,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紧密联动的工作机制。宣传、文化、科技、财政、民政、教育、卫生计生、体育、规划、住建等成员部门要对照《泰州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部门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实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完成好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充分宣传发动

1.召开会议,部署试点工作任务。动员全市各级提高认识、明确意义,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掌握标准、明确责任。

2.营造舆论氛围,认真抓好宣传发动和学习教育。在泰州市文广新局等网站设立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专栏,利用市级网络、媒体以及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橱窗、电子屏、展板等多渠道宣传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

3.各市(区)、各单位要营造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良好氛围,统一思想,协同推进。 

(三)制定建设标准

将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印发建设标准,同时结合本市实际,坚持以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制定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设施建设标准、管理运行标准和服务供给标准等,切实提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和效能。

(四)扎实组织实施

1.实施基层文化设施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施设备。以建设标准和评分细则为依据,坚持改扩建和新建相辅相成的原则,以村(社区)文化室等为主体,依托村(社区)办公场所建设,统筹整合各部门资源,实施基层文化设施提升工程,加强综合服务中心的设备配置,扩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能,建设和升级改造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

2.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市试点工作全面开展。在全市选择60个基础条件好、服务项目全、管理服务规范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为示范点,其中:靖江市、姜堰区作为全市试点地区各建成20个示范点,泰兴市、兴化市、海陵区各建成5个示范点,高港区建成4个示范点,医药高新区建成1个示范点。

3加强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管、共享。明确公共文化服务的项目、数量和质量,确保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综合运用阵地服务、流动服务、数字服务等多种形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品质和服务效能;将文化服务功能与党员教育、农技推广、科学普及、社区教育、卫生计生、民政服务、体育活动等公共服务职能结合起来,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村级和社区公共服务的重要阵地。

4.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行为。制定比较完善的管理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切实落实管理措施,保证公共服务中心的规范有效运行。实行村(社区)文化专管员聘用制、劳动合同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对现有队伍进行全面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继续实施文化辅导员进村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扶持业余文艺团队和乡土文化能人开展文化活动。挖掘大学生村官潜力,培育他们成为基层文化建设文化服务活动的组织者和辅导者。鼓励文化志愿者和退休老教师参与文艺编排和活动组织。

(五)认真开展自查和总结

建立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机制,组织对所辖区域和相关部门推进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情况的专项督查,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对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着力改进和提升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切实提高试点工作水平。

及时向上级文化部门报送试点工作总结,提出试点工作验收申请和下一步工作建议,迎接上级文化部门对我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验收。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15年1月至3月)

1.成立泰州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组织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年度计划、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3.制定《泰州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泰州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验收评分细则》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4月至6月)

1.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全面部署试点工作任务。

2.确定全市2015年60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示范点名单。

3.各市(区)按《泰州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泰州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验收评分细则》要求制定改造升级计划,并组织实施。

4.制定《泰州市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规范》,明确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的项目、数量和质量要求,推动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农技推广、科学普及、社区教育、卫生计生、民政服务、体育活动等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机结合,保证公共服务中心的规范有效运行。

(三)中期督查阶段(2015年7月至9月)

1组织对各辖市(区)和相关部门推进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情况的中期督查,指导推进全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2.召开全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示范点建设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四)完善提高阶段(2015年10月至11月)

继续推进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对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方法、经验,带动全市试点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五)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2月)

向上级文化部门报送试点工作总结,迎接上级文化部门对我市试点工作的验收。

 

附件:1.泰州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2泰州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达标验

收评分细则

 

附件1

 

泰州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根据文化部《国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参照相关部门对基层组织建设的标准要求,特制定我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一、基础服务设施完善

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宣传栏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村(社区)建有室外文体广场1个以上,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文体活动器材齐备。

二、标牌标识统一悬挂

各村(社区)统一“XX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识,悬挂在醒目位置。

三、环境卫生整齐清洁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内部及周围环境干净、卫生、整洁,场地硬化、绿化。院墙标语醒目、简练、规范。

四、服务功能配置合理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功能配置达到“七室一站”的基本要求,即设有综合办公室、便民服务室、多功能室(党员远程教育站点活动室、社区教育培训室、科普益民服务站、农技推广培训室)、文化活动室、民政调解室、体育健身室、卫生室(计生服务室)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有条件的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还可以设立“两超市”,即在中心内或附近设有生活用品超市、农资超市。

1.综合办公室。压缩村(社区)干部办公用房,原则上除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和会计室可单独设立办公室外,其他一般不单独安排办公室,尽可能多地提供服务用房为村(居)民开展服务。

2.便民服务室。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一般设在建筑物的一层,有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单体空间,办事前台不高于80厘米,前台外设置群众专座和等候区域。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电子触摸屏,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电子信息服务。

3.多功能室(党员远程教育站点活动室、社区教育培训室、科普益民服务站、农技推广培训室)。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能够满足村(社区)党员或村(居)民代表开展党建、议事活动的要求,能够为村(居)民开展科学普及、创业指导培训和农技服务培训,能够为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提供支持。配备相应数量的桌椅,有线电视、宽带、电脑、音响等远程教育设备接入齐全,配置立式党旗、设置党建园地。

4.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设有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书画室、文娱活动排练室、电子阅览室(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必须有图书架和可供群众阅读的桌椅10张以上,图书数量不少于1000册,社区电子阅览室配置电脑不少于10台,村电子图书阅览室(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配置电脑3-5台,有条件的村可配置10台以上电脑。

5.民政调解室。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设有调解必备的桌椅。

6.体育健身室。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备有4种以上健身器材。

7.卫生室(计生服务室)。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实施意见》要求,社区(村)需在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周围建有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的卫生室,内部功能完善,基本设备齐全。

8.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具体标准按照民政部门省级2A、3A、4A标准设置。

9.生活用品超市和农资超市。按照健全15分钟生活服务圈的要求,村综合服务中心内或附近设有生活用品超市、农资超市,经营商品种类丰富,陈列美观,布局合理。所有商品统一明码标价,标签与商品逐一对应。对困难群众的慈善救助物品的发放,村党组织、村委会充分利用生活用品超市和农资超市的经营优势,与超市签订协作协议,由困难群众直接到超市领取慈善救助物品。

五、为民服务作用明显

1.整合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社区教育、农技推广、卫生计生、便民服务、体育健身等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制定比较完善的管理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切实落实管理措施,保证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规范有效运行。

2.实行村(社区)文化专管员聘用制、劳动合同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对现有队伍进行全面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3.设立公开宣传栏,分设党务、村务、财务、信息宣传等栏目,做到“村(社区)两委”三年任期目标和本年度为民办实事计划以及党务、村(社区)务、财务按规定公开,村(社区)级重大事项及时公开。

4.便民服务室内办事前台按照“8+X”的要求设置办事事项,设有一名以上专(兼)职党员为民服务代办员,为群众提供公益性、经营性全程代办服务,代办服务项目有记录、有结果。

5.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对党员干部集中组织学习,每年都有对党员群众开展的集中科技培训。发布致富信息主动及时、社区继续教育富有成效。

6.挖掘大学生村官潜力,培育他们成为村(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者和辅导者,发挥大学生村官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的中坚作用。继续实施文化辅导员进村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扶持文艺团队乡土文化能人开展文化活动。

7.建有1—2支业余文艺团队,有工作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经常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调动文化志愿者和退休老教师的积极性,使其在文艺节目编排和活动组织中发挥重要作用。

8.积极开展室内外群众文体活动,室内文体活动室每天向群众开放,室外文体广场活动组织引导有力,每年组织村(社区)居民开展不少于2次有益群众身心健康的大型文体活动。

9.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村(社区)居民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和村规民约,家庭暴力投诉率小于1.5起/万户,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小于1.5起/万户。开展先进人物(好公婆、好儿媳、好人好事、道德模范、见义勇为)评选活动,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

 

附件2

 

泰州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建设达标验收评分细则

 

项目

内    容

分值

验收得分

(一)

基础服务设施

(10分)

1

社区综合性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综合性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

5分


2

室外宣传栏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

2分


3

村(社区)建有室外文体广场1个以上,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且文体活动器材齐备。

3分


(二)

标牌标识

(5分)

4

统一悬挂“XX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标识,并由辖市、区统一式样,悬挂在醒目位置。

5分


(三)

环境卫生

(5分)

5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内部及周围环境干净、卫生、整洁,场地硬化、绿化;院墙标语醒目、简练、规范。

5分


(四)

服务功能

(50分)

6

综合

办公室

原则上除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和会计室可单独设立办公室外,其他一般不单独安排办公室,尽量集中到“一站式服务大厅”办公,尽可能多地提供服务用房为村(居)民开展服务。

3分


7

便民

服务室

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一般设在建筑物的一层,有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单体空间,办事前台不高于80厘米,前台外设置群众专座和等候区域,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电子触摸屏,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电子信息服务。

5分


8

多功能室(党员远程教育站点活动室、科普培训室、社区教育室)

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能够满足村(社区)党员或村(居)民代表开展党建、议事活动的要求,能够为村(居)民开展科学普及、创业指导培训和农技服务培训,能够为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提供支持。

5分


配备相应数量的桌椅、投影、电脑、音响等远程教育设备接入齐全,配置立式党旗、设置党建园地。

5分



 

 

(四)

服务功能

(50分)

9

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设有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书画室、文娱活动排练室、电子阅览室(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5分


图书阅览室(农家书屋)设有图书架3组以上,报刊架1组,可供群众阅读的的桌椅10张以上,图书数量不少于1000册

5分


社区电子阅览室配置电脑不少于10台、村电子图书阅览室(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配置电脑3-5台,有条件的村可配置10台以上电脑。

5分


10

民政

调解室

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设有调解必备的桌椅。

3分


11

体育

健身室

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备有4种以上健身器材。

5分


12

卫生室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实施意见》,社区(村)需在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周围建有不低于120平方米的卫生室,内部功能完善,基本设备齐全。

3分


13

生活用品超市和农资超市

按照健全15分钟生活服务圈的要求,有条件的村综合服务中心内或附近设有生活用品超市、农资超市,经营商品种类丰富,陈列美观,布局合理。所有商品统一明码标价,标签与商品逐一对应。对困难群众的慈善救助物品的发放,村党组织、村委会充分利用生活用品超市和农资超市的经营优势,与超市签订协作协议,由困难群众直接到超市领取慈善救助物品。

3分


14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具体标准按照民政部门省级2A、3A、4A标准设置。

3分


(五)

为民服务

(30分)

15

整合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农技推广、社区教育、卫生计生、便民服务、体育健身等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制定比较完善的管理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切实落实管理措施,保证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规范有效运行。

5分


16

实行村(社区)文化专管员聘用制、劳动合同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对现有队伍进行全面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3分


17

设立公开宣传栏,分设党务、村务、财务、信息宣传等栏目,做到“村(社区)两委”三年任期目标和本年度为民办实事计划以及党务、村(社区)务、财务按规定公开,村(社区)级重大事项及时公开。

3分


18

综合服务室内办事前台按照“8+X”的要求设置办事事项,设有一名以上专(兼)人员,为群众提供公益性、经营性全程代办服务,代办服务项目有记录、有结果。

4分



 

 

(五)

为民服务

(30分)

19

利用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对党员干部集中组织学习,每年都有对党员群众开展的集中科技培训。发布致富信息主动及时、社区继续教育富有成效。

3分


20

培育大学生村官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的中坚力量,使之成为村(社区)文化活动的组织者和辅导者。继续实施文化辅导员进村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扶持文艺团队乡土文化能人开展文化活动。

3分


21

建有1-2支业余文艺团队,有工作制度和考核激励机制;经常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调动文化志愿者和退休老教师作用,使其在文艺节目编排和活动组织中发挥重要作用。

3分


22

积极开展室内外群众文体活动,室内文体活动室每天向群众开放,室外文体广场活动组织引导有力,每年组织村民开展不少于2次的有益群众身心健康的大型文体活动。

3分


23

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村(社区)居民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和村规民约,家庭暴力投诉率小于1.5起/万户,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小于1.5起/万户。开展先进人物(好公婆、好儿媳、好人好事、道德模范、见义勇为)评选活动,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

3分


说明

村(社区)综合性服务中心建设达标验收时按百分制量化打分,综合得分在80分-90分之间的为合格,90分以上的为优秀。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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