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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1+N”远程异地评标操作规程》
  • 信息来源:市数据局
  • 发布日期:2024-07-26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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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交易更加公开、高效、透明,塑造风清气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实现跨区域评标(评审)专家和交易平台设施场所资源共享,确保“1+N”远程异地多点评标活动规范、协调、平稳开展,近日,我市出台《“1+N”远程异地评标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共计22条。主要明确适用范围、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软硬件建设、评标主、副场交易中心工作职责、评标专家抽取、特殊情况处置等内容。

“1+N”远程异地评标是指参与评标活动的评委和评标场地位于两个或以上设区市辖区范围,依托互联网,利用计算机、网络、安全等技术,通过电子评标系统完成项目评标的活动。

近年来,我市在省内远程异地评标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跨省多地远程评审,不断拓展远程异地评标“朋友圈”,先后与上海、广州、温州市平阳和安徽芜湖、宣城、蚌埠、淮北等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署合作协议。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423个,其中主场项目102个,副场项目321个。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改革创新,持续深化拓展“1+N”远程异地多点评标模式应用,为不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公正、公平竞争和规范高效作更多探索,力争打造更加优质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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